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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尺寸
≤1 平方米現有洞口
56 倍鋼筋最少重疊長度(直徑)
等級 30新混凝土(不低於原設計)
25 毫米最少混凝土保護層
28 天澆鑄後才拆模板及支柱
主要構件
| 構件 | 數量 | |
|---|---|---|
| A | 將拆除的混凝土 洞口四周,以手持機械式工具軋碎至鋼筋暴露 | 一圈 |
| B | 新主及次鋼筋 按照原來設計,與現有鋼筋重疊最少 56 倍鋼筋直徑;500B 級 | 按設計 |
| C | 模板及支柱 鋼柱按供應商指令作臨時支撐;28 天後拆除 | 按需要 |
| D | 新混凝土 等級 30,但不可低於原有設計 | — |
其他要求
- 工程須遵守《建築物條例》及其他法例的規定(詳見指引第3及10章)。
- 所有工程需符合《建築物(建造)規例》及《混凝土結構作業守則2013年》;所有混凝土工程需符合 CS1:2010。
- 混凝土級別及最少的混凝土保護層需分別為等級 30 及 25 毫米,但不可低於原有設計;鋼筋須為 500B 級(CS2:2012);除非另有規定,錨固及搭接部份分別為鋼筋直徑的 40 倍及 56 倍。
- 將復原的平板的耐火時效不得少於原來設計。
- 工程展開前取得原有設計圖則/資料以作參考,並對主結構/現存狀況進行勘察。
- 以圍欄把工地與公眾分隔,並在需要時安排改道措施;建議承建商在工程展開前就施工詳情參閱《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2004年》第4章節(拆卸方法);根據供應商的指令豎設鋼柱作為臨時支撐。
- 須於《廢物處置(建築廢物處置收費)規例》中列明的訂明設施處置廢物。
想知道你的工程是否需要申報,可參閱 裝修工程是否需要申報小型工程?;聘請承建商前,可先 確認裝修公司是否合資格做小型工程。
本頁圖解由阿德工程教室按屋宇署《小型工程技術指引》的尺寸及說明重新繪製,只供理解,並非施工圖則。實際施工須以屋宇署詳圖、製造商說明及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判斷為準。資料來源:屋宇署《小型工程技術指引》附錄VII A-VII-62 至 A-VII-63(第2.35項小型工程,第1及2頁,共2頁)。
第 2.35 項的條文重點、所需程序及收費,可參閱 小型工程 2.35 項目頁;其他工程可使用 小型工程項目搜尋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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