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及幼兒中心消防裝置圖解
選擇學校或幼兒中心,再按面積、樓層高度及房間用途回答幾條問題,圖中便會顯示消防處一般要求設置的消防裝置。按圖中的裝置圖示,可查看每項規定及出處。
適用於消防處SCH/102《改建校舍的消防安全規定》(校舍設於並非原先設計作學校用途的處所,例如商業樓宇內的幼稚園、私立學校及補習學校)及CCC/101《幼兒中心的消防安全規定》。原先設計作學校用途的校舍,消防裝置在建築圖則審批時按《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》處理,不在本頁範圍。
你的學校或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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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設為示例答案,請按你的情況修改。答案只用於顯示本頁內容,不會傳送。
按圖中的裝置圖示查看規定。圖中位置只作示意,實際數量、位置及規格以消防處就個別處所發出的消防安全規定為準。
按你的答案,消防處一般要求
按項目名稱可在圖中找到該裝置。標示「如有使用」的項目,只在處所使用該類物料或設施時才適用。
開辦後要持續做的事
消防處在 列明的消防安全措施。
準備開辦學校、幼稚園或幼兒中心?
把圖則或現場相片 WhatsApp 給我們。消防裝置工程由 A&W 嘉民消防工程負責(消防處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第1級 RC1/0617、第2級 RC2/0804);註冊申請、改建工程及建築方面的要求由 HKBCC 團隊處理。查詢訊息會預先填上你在本頁選擇的答案。
資料來源:消防處《改建校舍的消防安全規定》SCH/102(2024年7月修訂)、《幼兒中心的消防安全規定》CCC/101(2024年4月修訂)、《實驗室的消防安全規定》SCH/101、《設計及工藝/美術室的消防安全規定》SCH/104、《電腦課室的消防安全規定》SCH/107,以及消防處《在簽發消防證書過程中常見的違規事項》。於2026年11月5日核對。
消防處表示,上述規定只作參考,詳細的消防規定會視乎現場評估結果另行發出。本頁資料只供參考,並非法律意見;學校註冊亦須符合教育局、屋宇署等部門的其他規定,各項規定以有關部門的最新公布及就個別處所發出的要求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