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裝置圖解 · 商住及住用建築物

舊樓消防安全指示圖解

收到消防處或屋宇署的「消防安全指示」?選擇大廈類別及樓高,圖中便會顯示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要求提升的消防裝置、各項的負責人,以及消防處接受的靈活和務實措施。按圖中的裝置圖示,可查看每項規定及出處。

《條例》(第572章)適用於1987年3月1日或之前落成或提交建築圖則的綜合用途建築物(商住)及住用建築物,由消防處(消防裝置及設備)和屋宇署(消防安全建造工程)共同執行,各自發出指示。

你的大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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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廈落成或提交建築圖則日期
大廈類別
樓高
非住用部分總樓面面積超過230平方米
非住用部分有公用範圍
例如商場走廊
店舖設有機械通風或中央空調
經認可人士/結構工程師證明無空間或結構不能承受消防水缸
適用規定查閱全文

舊式商住或住用建築物消防裝置示意圖:剖面顯示地舖、住宅樓層、樓梯及天台水缸

按圖中的裝置圖示查看規定。圖中位置只作示意,實際要求以消防處及屋宇署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為準。

按你的答案,一般須提升的項目

按項目名稱可在圖中找到該裝置。標示「如有使用」的項目,只在處所使用該類物料或設施時才適用。

遵辦指示的流程

根據 。

    收到消防安全指示?

    把指示及大廈相片 WhatsApp 給我們。消防水缸、喉轆、火警警報等消防裝置工程由 A&W 嘉民消防工程負責(消防處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第1級 RC1/0617、第2級 RC2/0804);防火門、樓梯窗及耐火圍封等屋宇署指示的工程由 HKBCC 團隊處理。查詢訊息會預先填上你在本頁選擇的答案。

    資料來源:消防處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(第572章)遵辦指南(第三版,2018年11月);屋宇署《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簡易指南》。於2026年11月5日核對。

    實際須進行的工程以消防處及屋宇署就個別建築物發出的「消防安全指示」為準;靈活措施須視乎個別情況及有關部門的批准。本頁資料只供參考,並非法律意見,各項規定以牌照事務處的最新公布及就個別處所發出的要求為準。